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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鳳凰縣一名男子,在自家房間挖掘地洞,並搭訕路邊等車的16歲少女,對其性侵害,囚禁長達24天,期間多次以恐嚇方式,強行發生性關係,19日一審宣判,被告男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湖南16歲少女遭男子囚禁地洞凌虐,長達24天。(圖/翻攝PIXABAY)
綜合陸媒報導, 2019年2月13日,龍喜和駕車搭載在路邊等車的16歲少女,在少女上車後,見其姿色產生囚禁歹念,遂用強行捆绑、封口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將少女銬上鐵鍊,囚禁在自家事先挖掘的地下室,龍姓男子期間以槍殺、電擊等方式恐嚇,對其强行發生性關係。少女從2月13日起,被囚禁至3月9日止,共被囚禁了24天,才被救出。
▲湖南男子囚禁16歲少女凌虐性侵害,一審法官以惡行重大判處死刑。(圖/翻攝PIXABAY)
湘西州中院審理後,針對湖南鳳凰縣16歲少女被囚地洞遭性侵一案,在19日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龍喜和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另外,該男子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槍一支,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最後法官認為龍喜和强姦手段極其殘忍,情節重大,依法應予嚴懲。
最後湘西州中院以强姦罪判處被告人龍喜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龍喜和有期徒刑2年;最後數罪併罰,死刑確定,剝奪政治權利终身,並賠償附带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