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楊姓男子,自營一家工廠、且每晚都以廠為家,2015年間,他多次邀請交往的女友小鳳(化名)到工廠內飲酒,沒想到等小鳳酒醉不醒人事後,楊男竟找來其他友人,硬上性侵小鳳,而楊男則是在一旁觀賞「春宮秀」,事後小鳳出面提告楊男跟其他3名友人,其中1人被改列為證人,經橋頭地院審理,雖然楊男堅決否認犯行,不過因其供詞前後不一,因此法院採信被害人、楊男友人的說詞後,依唆犯罪、乘機性交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5年,張姓、陳姓友人則分處3年2個月、3年3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男子趁女友酒醉找友人性侵。 (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2015年間,楊男多次邀請小鳳到工廠飲酒,趁她喝醉後不醒人事時,打電話找來其他友人,當面性侵小鳳,楊男則是在旁觀看,其中張姓友人供稱,被楊男叫來工廠後,只見小鳳全身赤裸著躺在床上昏睡,楊男則是在旁觀看他跟小鳳發生性行為,直到女方驚醒、掙扎亂踹,他才趕緊離開現場;陳姓友人則供稱,當時也被楊男叫來,並被要求跟小鳳發生關係,之後小鳳驚醒他才趕快離開,甚至對她解釋是被楊男叫來的:周姓友人則供稱,確實也被楊男叫來工廠,不過他因罹患糖尿病、無法勃起,並未性侵小鳳就離開。
但楊男到案後,卻對犯行矢口否認,也不承認有叫唆友人性侵女友,但因他說詞前後不一,先是稱小鳳愛喝酒,後改口說是小鳳主動引誘友人們前來發生關係,自己是事後才得知,因此橋頭地院採納被害人及楊男友人的說詞後,並將他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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