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肉體當學費」找家教 同學有做過:動作快就好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19歲女高中生為求學測過關,透過網路結交曹姓醫學院男大生,拜託曹男指導功課,但強調沒錢付學費「不是18禁虐待的那種都可以」。曹男在為女高中生上了2小時的課後,相約到旅館「開房間」。事後女高中生的母親得知,氣得對曹男提告,不過檢方認為,光從曹男和女高中生的對話,無法證明曹男有脅迫情事,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醫學院男大生供稱,不敵女高中生的主動,答應到旅館開房間,肉體當學費做女學生的家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檢方追查,女高中生與21歲的曹男於網路上結識,因曹男就讀醫學院,女高中生拜託曹男當她的家教協助她通過學測,但她沒錢付學費,於是透過Line傳訊息「可以玩遊戲」、「不是18禁虐待那種都可以」,並強調她看過同學在教室裡「做」,只要動作快一點就可以。

曹男被女高中生誘得心癢,於是答應先到一咖啡廳上課2小時,再到旅館開房間。因女高中生和同學分享「經驗」,傳到老師耳裡,通知女高中生的母親。事情曝光,母親氣得帶著女兒到警局報案提告。

曹男到案後表示,是女高中生先主動,他並沒有「進入」女高中生,而是要求用口。女高中生則表示曹男事後有想再一次,但她不願提告。

檢方檢視過女高中生與曹男的Line對話紀錄後,雖然內容鹹濕,但女高中生驗傷報告也無下體受到性侵的跡象,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遭曹男脅迫,因此以罪證不足,給予曹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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