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朱姓男子2019年6月間,透過網路買了機油用來保養他的BMW車子,沒想到開了3天335公里後,渦輪軸心便損壞,對機油製造廠商提告並求償。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朱男勝訴,廠商要賠6萬元,全案可上訴。
▲朱姓男子認為愛車換了新機油才3天就壞,機油品質有問題,求償6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朱男認為,廠商在包裝上有註明賓士、保時捷等廠牌車輛都可用,使他誤認也適用於他的BMW渦輪車,質疑機油品質有問題,廠商應該負起賠償修復費用。
製造商則反駁,機油品質本身沒有問題,也沒有法律規定必須標示何種車輛適用、何種不適用,車主在更換機油前,並未詳閱使用手冊,僅以BMW與賓士、保時捷等「同等級」為判斷使用與否的標準,非製造商過失。
不過為朱男修車的技師則表示,保養時車況非常正常,換了新機油後3天,排氣管就大量冒煙,渦輪軸心燒掉,水箱卻沒有問題,明顯就是機油的出了狀況。
法官認為,技師沒有偏頗任何一方的必要,其證詞為多年專業經驗判斷的結果,因此採信,認為機油品質為主因,判決朱男勝訴,製造商得賠償6萬元修理費用,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