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伊萱/綜合報導
近日南韓發生一起社會案件,一位人面獸心的父親金某因涉嫌性侵自己的2位女兒長達8年而遭到起訴,最後被判處30年的有期徒刑。這也是南韓在處罰親屬關係發生的性犯罪條款制定後,所判下的最高刑罰。報導中指出,金某隨時都會對2位分別是16歲和8歲的女兒施暴,更謊稱是維他命給女兒們注射毒品,行為令人髮指。
▲金某性侵2位女兒長達8年。(圖/翻攝自news1)
據韓媒《news1》報導,法官在一審中表示「這是違反人倫的犯罪行為,難以想像受害者們在這8年間所遭遇的悲慘經歷,但她們還是鼓起勇氣報案並陳述自己的受害情況」,並稱為了不要讓被害人感到畏縮和折磨,防止她們受到2次傷害,慎重考慮之後,所下的決定。判處金某30年有期徒刑,限制其10年間不得在兒童、青少年和障礙人士等福利機構就業,且命令他20年間都必須佩戴位置追蹤器。
▲ 法官認為金某造成被害者身心靈上的重度創傷,所以維持一審判決的30年有期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二審判決中,法官稱「金某已經承認了所有罪刑,並且願意改過自新,也沒有任何性犯罪前科,所以對他來說是有利的狀態」,但因為他所犯下的罪責實在是太嚴重,造成被害者身體和心靈上的重度創傷,所以最終還是維持了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