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當兒子、丈夫面「假意外」墜崖 夫詐領勞保153萬判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婦人葉治萍為償還債務,並讓兒子生活無虞,夥同第二任丈夫陳政賢策畫在台七線進行「假意外墜崖真詐保」,葉婦就在丈夫與兒子面前,跳下16公尺高的邊坡死亡。其中詐領勞工保險金部分,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決陳男1年3月,陳男的胞姊陳慧齡1年。2人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改判陳男,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詐欺取財罪改判有期徒刑8月。陳女則獲改判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

▲葉婦為償還上千萬債務,與第二任丈夫陳男策畫「假意外墜崖」詐領勞保、意外險等。(圖/資料畫面)

葉婦因投資失利,又因案欠下龐大債務,即便靠著第一任丈夫身後留下的千萬保險金,依舊還有上千萬元未清償。2016年12月間,葉婦與同居人陳男登記結婚,婚後葉婦便向3家保險公司投保高達3400萬意外險,受益人是陳男,並開始策畫「假意外墜崖真詐保」。

2017年4月間某日,葉婦與陳男,及次子開車前往台七線7.5公里處,由葉婦先下車拍照,再跳下高16公尺的邊坡身亡。陳男隨後報警,謊稱葉婦身體不適下車休息,隨手自拍時不慎意外墜崖。但因案發疑點太多,警方又發現陳男和兒子立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及時攔下,也讓全案曝光。

其實葉婦生前也在陳男協助下,在陳男胞姊陳慧齡的公司當人頭員工,並由陳慧齡幫投保勞保、健保,月投保金額4萬3900元不等。待葉婦身亡,陳男便持驗屍證明,經由胞姊的幫忙,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勞工保險死亡給付,使勞保局審核人員陷於錯誤,匯款153萬6500元到陳男的銀行帳戶內。

審理期間,陳男依舊辯稱葉婦是意外身亡,陳男的胞姊也強調以為是意外。但葉婦的次子坦承母親是刻意跳下邊坡,陳男知情。又陳男曾於另案偵查中時,也已坦承是詐保,「以為是意外」的說法,法官並未採信。

法官認為,陳慧齡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其實是受胞弟陳政賢所託,基於親情、被動為之,惡性尚非重大,原審量刑尚屬過重,又所詐得財務已全數繳回,因此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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