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19歲張姓男子,先前透過臉書認識12歲少女小敏(化名),佯稱想約對方回家談心,卻將她壓在床上性侵得逞,過程中小敏拼命反抗,張男不但將她痛毆一頓,還恐嚇「給我老實一點」等語句;事後小敏向友人哭訴此事,並表示:「張男一直頂,想反抗就被打!」;桃園地檢署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張男。
檢警調查,去年4月8日凌晨0時許,張男邀約小敏出來見面,對方不疑有他欣然赴約,張男佯稱想聊天談心,遂騎車載小敏回家;孰料,張男一進房就獸性大發,不顧小敏高喊「不要」二字,仍強脫她身上衣物。
小敏被對方壓在床上,嚇得拼命掙扎反抗,張男頓時惱羞成怒,竟出拳痛毆小敏臉部,還恐嚇:「你給我老實一點,不要給我動!」,小敏被打後不敢再抗拒,任由張男強行硬上得逞,小敏離開張男住家後,立刻打電話向朋友求救,並在家人陪同下報案並提告。
▲張男痛毆少女後硬上得逞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張男應訊時供稱,他的確與小敏發生性行為,但嘿咻過程說詞模糊,小敏則是指證歷歷;檢方清查後發現,小敏第一時間傳訊給朋友訊息,內容提及「我被性侵了」等字句;友人亦證稱,當時她接到小敏電話,對方邊哭邊說自己遭性侵,還提及張男一直用下體頂她,想反抗就會被毆打。
醫院驗傷報告指出,小敏左臉紅腫,脖子亦有瘀傷,手腕還有咬痕,加上小敏下體採集到精子細胞,經DNA比對與張男相符;事後小敏友人質問性侵原因,張男僅說:「可能是酒醉吧!」,並未提及雙方是合意性交;張男還主動傳訊給小敏,內容「妳會不會把事情講出去啊」等字句,檢方認定張男罪嫌明確,遂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