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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今(14)日召開例行記者會,針對國防資源釋商進行說明,國防部表示,「國防資源釋商」是依據國防法第22條,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以達成國防自主及促進經建之雙重目標。近年釋商金額不斷成長,108年更超過1300億,執行成效為歷年最高金額。
▲108年國內資源釋商成效1303億。(示意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國防部表示,秉持「國內廠商有能力供應,不向外採購」之原則,將國軍武器裝備之研發、產製、維修及戰訓、行政等一般性軍需,自民間獲得或釋放至民間,藉由國防資源挹注,直接擴大內需及活絡經濟動能。
國防部指出,依建軍備戰需求及國防預算科目,檢討不具機敏性、戰備時效低及非核心能量,納入釋商範疇,區分「武器裝備獲得」、「武器裝備維持」及「一般性軍需品」等3大類,配合國防預算規模,採逐年成長方式,並訂定年度釋商計畫,以利管制推動。
國防部說明,民國105年至108年國內資源釋商成效每年均達千億元以上(105年1047億元、106年1016億元、107年1184億元、108年1303億),108年執行成效為歷年最高金額。
國防部強調,行政院「5+2產業創新計畫」已將「國防產業」納入推動,並以機艦國造列為重點項目,預估109年資源釋商金額可達1,310億元以上,國內廠家投入國防產業、擴大內需、活絡經濟產能,將有助提升國防自主實力及促進產業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