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豆導」鈕承澤被控性侵電影《跑馬》劇組女工作人員,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重判4年有期徒刑,刑期比檢察官起訴具體求刑3年4月還要重,主要原因就是法官認為鈕承澤至今毫無悔悟,用自己的知名度,不斷營造「女方對他有意思」的訊息,扭曲女方的意願,法官7大關鍵一一打臉鈕承澤。
▲女生深夜留下必是期待與男生發生性關係?法官打臉鈕承澤。(圖/翻攝畫面)
根據判決,鈕承澤於2018年10月間認識女方且心生愛慕,電影拍攝期間,便經常以調侃、取暱稱等行為,試圖想拉近與女方的距離。2018年11月23日,鈕承澤通知劇組取消原訂會議,僅表示邀請林姓女主管與女方到他的住處參加私人聚餐。
餐會結束,僅剩林女和女方在場,鈕承澤此時不斷詢問女方私人問題,林女位製造2人獨處機會,逕自離開。24日凌晨,鈕承澤邀原本坐在地上的女方坐到沙發上,主動湊向女方,先以手撫摸女方的頭髮和背部,之後竟壓制女方強吻、撫胸,扯下其長褲、內褲,以手指強制性交得逞。
▲鈕承澤邀請女工作人員和主管到他家中私人聚餐,引爆性侵風波。(圖/資料畫面)
偵辦及審理期間,鈕承澤強調,當天他以為女方對他有好感,他並沒有違反女方意願。但法官傳喚女方閨密、劇組人員、林姓女主管等人,發現女方與鈕承澤之間並無任何男女好感情愫,也非女方基於男女情感因素前往聚餐,且沒有留宿意願。另聚餐時,女方應對鈕承澤的表現與平時無異,並沒有讓鈕承澤誤認好感的可能。
而女方遭性侵過程中,緊閉雙唇、撇頭、閃躲、推阻,將其排斥及不願意之心展露於外,鈕承澤應可清楚了解女方傳達無意與其進行性行為的意願。
到案後,鈕承澤一度強調自己酒醉「斷片」,但根據林姓女主管證詞,與事後鈕承澤傳訊給女方的內容,實在難以採信「斷片」說。鈕承澤表示當天感覺到是戀愛的,與女方僅是戀人間可能有的行為,應為飾詞狡辯。
其實女方從頭到尾都與鈕承澤沒有私交、沒有感情存在,非主動要求前往聚餐,也從未正面回應鈕的追求。但鈕承澤刻意曲解女方意思,利用女方必須顧及女主管和鈕承澤顏面,獨留下來的機會滿足個人私慾。
並以其國內知名導演身分,利用媒體散佈「認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歡她、我會繼續保護她的」等內容,試圖形塑男女情愫,又以「深夜留下必期待與男性發生性關係」等理由,暗指女方是主動獻身。
種種都讓法官認為,鈕承澤根本欠缺性別平權意識,以粗暴方式強制性交,嚴重傷害女方性自主權及人格尊嚴,造成女方終身難以抹滅陰影,毫無悔意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