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一名年近40歲、已婚的葉姓士官長,在軍中時常聽志願役的19歲廖姓女兵訴苦,朝夕相處下日久生情,2人還在2018年間一起到日本旅遊,自拍3張浪漫接吻照。這段婚外情仍被葉男妻子發現,氣得葉妻怒告廖女,經台南地院審理後,廖女需賠葉妻2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葉男與葉妻於2006年11月25日結婚,婚姻關係至今仍存在,廖女明知葉男已婚,仍交往甚密,只要軍中工作上遇到困難,或是被上級、同袍刁難,都會找葉男傾訴,漸漸發展出超友誼關係,廖女還和葉男說:「寶貝」、「我愛你」、「要苦我陪你一起苦、要樂我陪你一起樂」等親暱對話。
葉男對葉妻謊稱,廖女和他只是單純同袍關係,還在2018年12月,邀請廖女一同到日本旅遊,並在某店家前拍下接吻照。但這些照片在2019年1月8日,遭不明人士轉傳給葉妻,這時葉妻才發現,葉男與廖女已發展成婚外情。
▲葉男對妻謊稱,廖女只是軍中單純同袍。(圖/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
葉妻在2019年1月31日,約葉男與廖女一同談判,要求廖女寫下和解書,內容提到葉男與葉妻仍有婚姻關係時,不得互相主動以電話、簡訊、網路等任何方式聯繫或會面,否則將給100萬賠償金給葉妻。未料立書隔日,廖女就用打電話給葉男,原本葉妻想直接向廖女求償100萬,但當時廖女仍為民法上限制行為能力人,使得和解書的效力有限,葉妻只能到法院提告。
台南地院審理時,廖女表示,因為自己在軍中資歷較淺,常受到嚴苛對待,不過葉男極為照顧他,才會將其視為父親般依賴,雖然廖女有對葉男有親暱稱呼,但葉男始終以冷淡態度回應她。葉妻還拿出2人對話紀錄,認為廖女親暱的對話,嚴重侵害她配偶權,使她身心承受極大痛苦。
綜合以上物證,法官認定,廖女明知葉男已婚,與葉男接吻,做出違背善良風俗的事情,考量到雙方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判廖女應賠償2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