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女性求職還是要小心點!三年前,一名萬姓男子,假冒航空公司主管,誘騙女子外出面試,卻在車上脅迫女子為他口交,事後女子報案提告性侵,求償新台幣300萬。一審法官判萬男賠償80萬元,高院二審今改判賠50萬元確定,不得上訴。
▲假冒空姐主考官,噁男騙上車填履歷並性侵地勤求職女。(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萬男在求職網站得知被害女子,有意想應徵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於是在2017年1月6日凌晨,致電被害女子佯稱是航空公司的副理兼人事考官,2人以視訊方式連絡,並要求女子自我介紹,並說明身材三圍後,被害人照做,之後萬男佯稱會錄取她,當晚便相約在台北市中山區填寫履歷表。
被害人到場後,萬男先誘騙她上車填寫履歷表;過程中,萬男強迫被害女子幫他口交,女子擔心被性侵,只好配合指示。事後女子報警,才將他逮捕。
萬男遭檢察官起訴,刑事部分,二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目前上訴最高法院中。另外被害女子提民事訴訟,求償300萬元。一審判萬男賠償80萬元,上訴後,高院法官認為,萬男侵害女子性自主權事實明確,審酌萬男侵權情節、對被害人身心造成的影響,改判他須賠償50萬元確定,不得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