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黃姓男子,去年2月間與人妻「小曼」(化名)在摩鐵偷情被逮,並當場查扣沾有精斑的衛生紙等證物,檢方庭訊時,黃男全盤否認,辯稱上摩鐵「純聊天」,但小曼卻指證「每次都有發生關係,不然去那邊要幹嘛」等語。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相姦罪判黃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相姦罪判黃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16日下午4時許,黃男與小曼在新北市蘆洲區一間摩鐵偷情被逮,檢警調查後發現,黃男與小曼從2018年11月起就開始偷情,總計發生26次性行為。
檢方將他起訴後,黃男在法院庭訊時辯稱,印象中只有2、3次性行為,第2次庭訊則稱,只承認2月16日那次有發生性行為,最後又改稱,確實有跟小曼上摩鐵26次,但都只有純聊天。
法官庭訊時,小曼證稱,2人自2018年11起至去年2月16日為止,共發生26次性行為,小曼還說,「去摩鐵都有發生關係,不然去那邊要幹嘛」等語,法官因此不採信黃男說詞,依相姦罪判黃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