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新竹34歲陳姓男子曾因毒品案,被捕入獄2年,2019年7月出獄後身無分文,改不了吸毒的習慣,竟然到山中捕捉二級保育類動物穿山甲,謊稱穿山甲鱗片是「神藥」,以每隻穿山甲4000元的價格,和藥頭換毒品。警方尋線追蹤,4月初將陳男逮捕歸案,雖然在陳男住處內沒發現穿山甲,但查獲微量的安非他命,陳男的手機內還有多張穿山甲的照片,對此警方將陳男逮捕歸案,全案擴大偵辦中。
▲陳男謊稱穿山甲鱗片具療效,以此向藥頭換毒。(示意圖/資料照)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陳男在新竹山中設置套索陷阱,捕捉穿山甲;捕獲後,陳男再將穿山甲關在住處的鐵籠裡,以手機的通訊軟體連絡藥頭來住處,用穿山甲換安非他命。警方2020年1月獲報後,就開始進行蒐集資料,經過3個月的追蹤,4月初警方到陳男的山區住處,將其逮捕,並在住處臥室查獲微量安非他命,還在陳男手機相簿中找到多張穿山甲照片。
陳男應訊時表示,他向藥頭聲稱,穿山甲是珍貴的保育類動物,鱗片更是珍稀昂貴的藥材,服用後可以消腫排毒。陳男坦言,半年間已捕獲、賣出5隻穿山甲,每隻約在3至4台斤,販售方式有的以秤斤論兩賣,也有整隻都拿去換毒,如果穿山甲的重達5台斤以上,可以賣出更高的價格。警方訊後依毒品罪嫌移送法辦,違法獵捕穿山甲的部分仍在積極偵辦中。
▲目前穿山甲是台灣二級保育類動物,受到「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示意圖/資料照)
穿山甲在台灣屬於第二級保育類動物,主要分佈在台灣中高海拔山區,傳統藥學認為,穿山甲鱗片可以入藥,不但具有活血通經的功效,更可以讓產婦下乳,遭人大量捕獵、非法走私,現在醫學分析穿山甲鱗片發現,成分和人類的指甲相近,同為角質。目前台灣的穿山甲受到「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若獵捕、宰殺,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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