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每日對於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的進度,定時開記者會說明並回答媒體,總指揮陳時中獲民眾高度評價,一旦「逆時中」竟惹非議,一名何姓網友因為不信任疫報,認為指揮中心應該充分公開資訊,何男在媒體的臉書留言「政府刻意隱瞞許多實情」,被依社維法送辦;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何男言論不足以令人畏懼,還督促指揮中心更加公開透明,裁定不罰,可抗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每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疫情。(圖/翻攝畫面)
今年2月10日,何男在東X新聞臉書防疫相關的新聞留言區提到「人民不是應該有知的權利嗎?政府刻意隱瞞許多實情,為什麼不能讓人民知道?」、「台灣其實確診的病例遠比新聞報出來的還多」,遭台北市中山分局認涉散布謠言;何男答辯時表示,疫情不完整反而讓民眾不知道疫情的嚴重性,如果能夠讓確診病例的卻時範圍或位置更清楚,民住可以減少前往,避免疫情擴散。
法官認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基於確診者或接觸者可能遭到社會歧視,對掌握的確診者確實沒有百分百公開,這樣的作為的確可受公評。而何男主觀認定有知的權利,認為確診病例的相關資訊應充分公開,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難以評價為散布謠言。
▲陳時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何男在109年2月10日發布的言論,正當疫情初期緊張時刻,當時62歲白牌車司機(案19)1月25日發病2月15日確診,感染源推測是浙江台商;另2月6日發病的80多歲老者(案27)在2月23日卻診,感染源不明,兩岸立的發病日期都在何男發言之前,以當時的時空背景,何男屬於合理質疑,事後的觀察也與客觀事實相符,裁定理由寫道無法評價為謠言。
法官也認為,正因為各方質疑確診案例資訊不足,以至於後來曾照顧(案27)的(案32)外籍看護,她的足跡獲得公布,所以何男的言論不僅沒有令人畏懼,相反的督促了指揮中心更加公開資訊,何男的行為與處法要件不符。
▲0504,CDC,,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張上淳 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陳時中 指揮官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陳宗彥 副指揮官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莊人祥 發言人 國防部副部長 張哲平 上將 國防部軍醫局長 陳建同 中將 國防部發言人 史順文 少將
▲陳時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0504,CDC,,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張上淳 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陳時中 指揮官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陳宗彥 副指揮官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莊人祥 發言人 國防部副部長 張哲平 上將 國防部軍醫局長 陳建同 中將 國防部發言人 史順文 少將
▲陳時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