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雅筑報導
今年3月中彰化縣鹿港鎮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繼父虐死4歲小男童的人倫慘案,犯案的陳男事後竟還稱,「我只是管教」,讓人聽了相當氣憤。經彰化地檢偵辦發現,這名現年33歲的陳男不時以管教之名懲罰妻子和前夫所生的3名子女,又打又是罰跪的,不料最後竟對最年幼的4歲男童痛下毒手,將男童猛踹後丟馬路撞頭致死。全案5日偵查終結,檢方依殺人罪、傷害罪等罪將陳男提起公訴,並依兒少法請求法官加重其刑。
▼▲陳姓繼父對妻子和前夫所生的3個孩子不時以管教之名施暴,其中最小的4歲男童遭他丟馬路撞頭致死。
根據彰化地檢起訴書指出,今年1月初育有1女2子的謝女和33歲的陳男再婚,前兩個月都過得相當正常、甜蜜,豈料到了3月初,陳男開始性格大變,整個人變得很暴躁外,還不時以「管教」為由教訓、毆打謝女和前夫所生的3個孩子。檢方調查發現,3月初時,陳男早上和謝女通電話,聽到謝女6歲的大兒子吵鬧,傍晚回到家馬上到廁所抓出正在洗澡的大兒子,又打又踹的,導致他眼角瘀青、渾身是傷。翌日,謝女5歲大的女兒吵鬧,同樣被陳男要求罰站,接著又遭一頓拳打腳踢,小小身軀都是瘀青。
沒想到最後連4歲的小男童也不放過,導致小小生命來不及長大。據悉,3月14日中午左右,陳男因謝女的3個孩子吵鬧,氣得要他們全到客廳罰站,而他自己則和謝女回房間休息,直到下午5時許,睡醒的陳男氣仍未消,先是質疑女童用口水塗鏡子要她罰站,接著又不滿另兩個男童罰站亂跑,用腳將他們「掃」倒後再令他們繼續罰跪。
因陳男覺得4歲男童看到他就跑,於是當場質問他為什麼要跑,男童回答「頭暈、不想罰站、要找媽媽」,聽到這答案,陳男竟再用腳「掃」男童,導致他頭部撞到地板,陳男不關心還要求男童罰跪到晚上。晚餐時,陳男竟還要男童跑步給他看,看有沒有頭暈,但看到男童邊吃飯邊玩,又不准他吃繼續去客廳罰跪,小小年紀身體當然不堪負荷,甚至腦部早已受傷,男童開始出現嘔吐的情形,但狠心的陳男沒罷手,還要男童自己整理嘔吐物並繼續罰跪直到洗澡時間到。
男童被踹又罰跪的,3月15日凌晨就吐了3次,母親謝女連忙上前整理,但陳男不耐煩,質問男童「到底要擦多久」,接著又直接把小小身軀從床上拖到牆壁用腳狠踹,謝女見狀連忙上前要陳男停止,要他別再打小孩了,沒想到陳男竟怒嗆,「不打小孩可以,但是我不想看到他!」謝女擔心再繼續下去會鬧出人命,趕緊拿了機車鑰匙準備帶男童離開家裡去吃宵夜,不料陳男又衝上前逼問男童是不是真的要吃東西,男童不回應,他又暴怒用腳踹倒男童,導致男童頭部重擊地面,陳男不罷手,還直接將男童拋丟到屋外的馬路,小小身軀重重墜地,頭部二度重創。
謝女看孩子被丟出去,嚇得趕快上前查看,沒想到男童已出現異樣,開始呼吸越來越微薄、眼神也上吊,趕緊將他抱回家裡,陳男也馬上施以心肺復甦術,但男童已失去生命跡象。直到當晚的9時許,他們才主動向警方報案,警方到場時,男童已明顯死亡多時,送醫後發現其左腦硬腦膜下急性出血、腦幹出血。
全案在這個月5日偵查終結,即便陳男應訊時聲稱自己是管教,沒有殺人意圖,但檢方認定,是壯年的陳男對年僅4歲的男童屢次用腳掃倒、踹,甚至還直接拋丟出家外,依其知識應知道這些舉動會造成男童頭部受創,且他看到男童出現不適時並未住手,所以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最後檢方除依殺人罪、傷害罪等將陳男提起公訴外,也依兒少法請求法官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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