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徐珮琪報導
扯!桃園一名11歲男童2017年7月前往自家社區的游泳池玩水時,在SPA池中手臂突然被孔蓋脫落的排水孔吸住,無法掙脫溺水,送醫後仍造成男童缺氧性腦病變、吸入性肺炎及左手前腔室症候群。受雇負責檢查SPA池定期維護的楊姓男子,未按照流程檢查,事後卻還在紀錄單上勾選「已保養」。檢方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楊男。
▲楊男沒有逐一檢查SPA池設備,導致男童手臂被排水孔吸住。(圖/翻攝維基百科)
2017年7月30日下午,11歲男童前往游泳池運動,不幸在SPA池中手臂被孔蓋脫落的排水孔吸住,男童在被淹沒在水中痛苦掙扎,獲救後緊急送醫治療,仍造成缺氧性腦病變、吸入性肺炎及左手前腔室症候群。
檢方調查發現,楊男為該公司負責人,受雇負責該社區公共設施SPA池保養、維護,依規定必須按合約書中定期檢查SPA池及回水管路是否正常。但在2017年6、7月間只有檢查3次,且都沒有發現SPA池中排水孔蓋脫落、排水設備損壞。僅保養SPA池及景觀池的機房和驗水。男童家屬事後氣憤得控告楊男、公司前負責人、社區管委會總幹事、主委,以及多名委員等6人業務過失重傷害。
檢方偵訊時,楊男坦承到社區維護SPA池,沒做氣動開關及水療各項功能測試、補水及池面溢流排水及池壁出水口、方形集水口、圓形集水口等功能的目視檢查,卻在維護保養紀錄上都勾選「已保養」。社區總幹事、主委及委員皆否認自己有過失,表示是委託楊男的公司檢查SPA池。
檢方調閱監視器後,確實拍下男童手臂被吸住,無法掙脫的畫面,認定楊男犯嫌明確,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另外社區總幹事、主委及委員依照契約,委由楊男的公司做專業維護才開放SPA池給住戶使用,均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