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距離6月6日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投票,剩下1個月不到。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韓國瑜案通過的話,至少要57萬423人投下同意票。並且韓國瑜最快在6月12日被解職。而去年的6月12日,竟正好是香港市民發起「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反抗中國想要蠶食吞鯨一國兩制的想法。
▲罷免案若要通過,至少要57萬423人投下同意票。(圖/記者程永銘攝影)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規定,罷免若需要通過則需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二、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根據2018年縣市長選舉,高雄市選舉人數約228萬1692人,代表罷免案若要通過,至少要57萬423人投下同意票。第91條規定,罷免案經投票後,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日起解除職務。
換言之,若有超過57萬423名高雄公民投下同意罷免票,韓國瑜最快在6月12日被解職。而去年的6月12日,竟正好是香港各行業工商人及學界發動罷工、罷市、罷課示威及發起佔領行動,阻止香港政府對逃犯條例進行的二讀的「反送中運動」。
▲香港政府對逃犯條例進行的二讀的「反送中運動」。
如果韓國瑜被罷免後,高雄市長職缺由誰來替補?據《地方制度法》直轄市長若辭職、去職或死亡,該職缺由行政院派員代理,且在韓國瑜解職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若韓國瑜提起罷免訴訟,則在訴訟程序終結前,不得舉行補選。因此如果韓國瑜提出選舉訴訟,因不服第一審判決而上訴,從一審至二審時間加總起來,至少長達1年。屈時剩下的任期不足2年的話,高雄市就不會舉行補選,由代理人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而韓國瑜也不可能讓自己的人馬,接手代理市長,因為代理人選將由中央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