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25更新指揮中心回應】
記者花芸曦/台北報導
案197與案202為一對夫妻,3月8至18日赴美探親,19日出現武漢肺炎症狀,24日返國確診,夫妻倆雙雙入院,但是同病不同命,妻子恢復狀況較佳,4月10日已出院,但丈夫病情則越來越嚴重,呼吸喘併發肺炎,裝上葉克膜,仍於10日不幸身亡;更難過的,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第五類傳染病(如:武漢肺炎)屍體,得在期限內入殮、火化,加上於病房內得直接移入至屍袋,恐怕妻子連最後一面,都沒見著,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則也證實,根據規定武漢肺炎確診過世,得在病房入袋,有嚴密規定。
▲案197與案202同為夫妻,恐無法見著最後一面。(圖/記者花芸曦製作)
案197本身為40多歲的男子,沒有慢性病,卻在確診後4天開始出現呼吸喘,接著併發嚴重肺炎送進加護病房,裝上呼吸器搶救無效,裝上葉克膜續命約一個月,還是回天乏術,加上因為染病過世,健康人士無法接觸,除了醫護人員,家屬無法陪伴,恐怕在最後的日子裡,獨自面對死亡。
▲武漢肺炎屬第五類疾病,得限時處理。(圖/資料照)
法醫高大成曾於接受採訪時表示,即便染疫患者身亡後,可能還是會具有傳染力,因為身體細胞不會馬上死亡,意即人身亡後,部分細胞還是活著,病毒在裡面可能還會存活。相關法規,本來就有一套嚴格的處理標準,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如伊波拉病毒)之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火化,而若是染患第五類傳染病(如:武漢肺炎)之屍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
▲高大成表示,人體死亡後,病毒可能還會存活。(圖/資料照)
不只如此,在相關細節流程上,病人死亡後遺體應直接入屍袋,不可清洗遺體及換衣服,更不可以打開屍袋,才能避免病毒傳播,求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武漢肺炎患者身亡,得在病房內入袋,即便無即刻火化,親人仍無法見到最後一面。雖然是為了避免病人遺體造成傳染,但夫妻倆雙雙住院,卻沒能一起出院,從3月24日後便沒能見上一面,成了疫情下令人心碎的故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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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