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南韓日前爆發「N號房」事件震驚國際,主嫌不但性虐待未成年少女,還拍影片招收會員觀看,尤其是74名受害者中多達16名未成年少女,最小僅11歲。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賴品妤、蘇巧慧、林楚茵、吳思瑤等人今(12)日召開「我的性私密我自主!台灣不能有N號房」記者會,呼籲台灣應儘快訂定專法規範性私密影像外洩的問題。吳思瑤表示,這類犯罪其實就是一種虛擬的強暴,台灣真的需要這樣一部法令。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圖/記者張之謙攝影)
吳思瑤指出,台灣現在真的需要一部全方位的專法,來處理網路的性霸凌、網路性私密影片外洩的事情,這讓他想到20多年前台灣在立家暴防治法的時候,當初提到家暴,大家會想到這是家內事,夫妻「床頭吵床尾和」,如果沒有家暴防治法,現在國人的觀念還會停留在「那是家裡的事情」、「法不入家門」,而現在看待數位人權新興法案時,也是類似的氛圍。
吳思瑤表示,當基層民眾遭遇性私密影片外洩的事件時,最常遇到的情況就是「能不能成案」,去派出所報案,員警常常會說「當初不要拍就好」,甚至有些比較沒有同理心的警員還會說「不要看就好」;而就算成案了,送到地檢署,有時候卻沒有送到婦幼專組來辦案,導致受害人心靈再次受到傷害;此外,也因為沒有專法,檢察官常常會說不然和解就好。
吳思瑤說,在以色列的國會立法中,把這類犯罪看作是一種虛擬的強暴,他認為這真的是比強暴還要讓人難以承受,因為它會不斷地發生、不斷地被觀看,而且會衍生出新的網路霸凌,在每一個加害者身上是無止盡的惡性循環。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林楚茵則表示,N號房事件雖然發生在韓國,但不代表這類情形台灣沒有、台灣不嚴重,過去普遍只想到私密行為你情我願就ok,但現今有關過程中的拍攝、事後的散播,以及營利(牟利)行為卻沒有足夠的規範和罰則。目前辦公室無論是藉由提出增訂刑法第315-2條,針對多人共同侵害隱私權、傳播非公開活動之行為為加重處罰;或是連署其他相關法案,都是希望處理到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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