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中心/鍾惠宇報導
愛情沒有正確公事可言,也沒有一定。12日有網友在PTT指出,「女同事小乖37y,最近上班眼睛都紅紅腫腫的,聽她隔壁的阿姨說她被交往6年的男友分手,詳細原因也不好問太多」。
▲女子37歲被分手。(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原PO也表示,「原本常聽小乖跟其他女同事說男友假日又帶她去哪玩,不然就是說未來婆婆對她不錯,也都論及婚嫁了。但現在6年的青春及對未來的規劃就這樣都毀了,難怪上班時座位上不時會傳來微微啜泣的聲音」,也讓他不禁好奇「女孩過35歲才被分手算很慘嗎?」
網友看了卻一面倒認為,「比結了婚又離婚好」、「值得開心吧,躲開了一個悲劇婚姻」、「這年代不是結婚就是好結局。不適合分手也不錯」、「不是離婚都好」、「比走進不合適的婚姻好」、「及早發現不合適分了才好,不是結婚就是終點」、「分手應該要開心好嗎結婚才真的慘」。
另外也有人點出「交往六年也都37歲了,要結婚早就結婚了」、「年過30就要趕快催婚,想結催不動就趕快閃人」、「正常女生28就被催婚催到死了」、「真的拖太久幫QQ」、「失戀難過是正常的,但年紀真的沒必要加進來,一個人有一個人的過法」、「如果要結婚,女生35前要快認清事實」、「就算37結婚再離婚,也是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