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布魯塞爾/倫敦16日電)世界衛生大會18日將登場,一份由歐盟等近60國共同提案的決議草案曝光,要求世衛組織秘書長譚德塞合作實地調查病毒源頭,並盡早啟動應對疫情的檢討。
▲ 世界衛生組織(WHO)秘書長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圖/翻攝自譚德塞推特)
第73屆世界衛生大會(WHA)將在5月18日開幕,今年因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蔓延全球,WHA史上首度以視訊會議形式舉行。
COVID-19自去年12月首先出現在中國湖北省武漢市,迄今近190國家受影響,歐洲疫情特別嚴重,中國處理疫情方式屢遭質疑。但北京當局強調,中國在因應疫情上一直保持公開透明。
歐洲聯盟(EU)4月起草擬WHA提案時納入調查COVID-19病毒起源以及要求了解世界衛生組織(WHO)應對疫情的作為,盼加強全球衛生安全。
根據WHO最新公布的資料,這份決議草案名稱為「應對COVID-19疫情」,參與提案國家包括澳洲、加拿大、日本、紐西蘭、英國等約30國,再加上歐盟27個會員國,參與國家數高達近60國。
決議草案表示,深切關注COVID-19全球大流行對經濟和社會的負面影響,聲援受疫情影響的所有國家,並強調各國需要不受阻礙地及時獲得優質安全、有效及負擔得起的診斷工具、治療方法、藥物和疫苗等。
草案另對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提出11點要求。
這些要求除重申譚德塞應根據各國國情提供援助並定期向會員國報告籌資活動結果外,其中最受矚目的是要求他應與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以及各國密切合作,透過科學合作的「實地考察」,調查人畜共通傳染病毒的源頭及向人類的傳播途徑,包括中間宿主的可能作用。
此外,草案也要求譚德塞與會員國協商,在適當時機儘早逐步啟動公正、獨立和全面評估,檢視從WHO協調下的COVID-19國際衛生應對措施當中獲得的經驗和教訓。
在上述這一點下,草案進一步指出具體項目包括WHO機制的有效性、「國際衛生條例」(IHR)的功能和國際衛生條例審查委員會(IHR Review Committee)相關建議的實施狀況、WHO對整個聯合國努力成果的貢獻,以及關於COVID-19大流行WHO採取的各項行動及其時間表等。
歐盟這份決議草案經過多日與各國諮商後本週定案正式提出,將在18日的WHA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