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北投派出所員警陳俊維向周刊具名控訴,2017年擔任警備隊員時,隊上長官強迫收取他的執勤獎金400元,多次催討直到現在都沒有下文。對此,北投分局今(18)日上午表示,獎金是經多數同仁同意才提撥出來做為隊務使用,因同仁有疑義,僅執行一個月就停止,目前已經強制要求主管不得以任何名義要求員警提撥獎金。
▲北投分局遭員警控訴收取勤務獎金。(圖/翻攝GOOGLE MAP)
陳俊維透過周刊控訴,他2017年6月間到考試院執行護卷勤務,當時試院給予每名員警500元獎金,但事後卻被長官強制收走400元,自己只剩下100元。他認為非常不合理,長官卻說「沒辦法,這是單位規定」,事後他多次向台北市警局政風處、台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無果,不得已之下只好訴諸媒體。
北投分局指出,陳姓員警提到的護卷勤務獎勵金,是由當時警備隊多數同仁達成共識同意後,提撥於隊務使用,獎金由專人管理,設簿記錄每月收支情形,並每月定期公告,全體同仁簽名確認。
北投分局澄清,護卷勤務工作費是由考試院考選部承辦人當場發給執行人員並收執,考量勤務衡平性,再由執勤同仁自行提撥作為警備隊隊務使用,使用對象則是警備隊全體同仁,但因有同仁於2017年6月提出疑義,即於同年7月份起停止自行提撥,目前也已要求各級主管不得假借公積金、慣例、員警已同意或以任何名義提撥奬金,並全面清查立即改善,避免類似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