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江蘇省常州一名15歲少女,日前被發現想跳河輕生,所幸消防人員到場後成功將人救下帶回派出所。少女表示,她是因為不想像16歲姊姊一樣被父親逼迫嫁人才會想不開。少女也難過地說,「我爸貪財,為了讓我嫁人給他彩禮(聘金)。」
▲不願被父親逼嫁人,少女想不開。(圖/翻攝自江蘇消防微博)
綜合陸媒報導,5月15日,江蘇常州高新北區消防隊接到有民眾在菱港大橋想跳河輕生,到現場後發現一名少女站在橋邊,當時因少女情緒激動,消防人員便先跟少女聊天,希望讓對方情緒平靜下來。
▲消防人員最後成功救下少女。(圖/翻攝自江蘇消防微博)
後來才得知少女的悲慘故事,少女向消防人員透露,她今年才15歲,因不想被爸爸逼相親嫁人才會吃了安眠藥想跳河輕生。少女也說,她有一位16歲的姊姊,過去也是被父親嫁掉,小孩現在都已經1歲多了,她因為不想跟姊姊一樣才會想不開。少女無奈表示,「我爸貪財,為了讓我嫁人給他彩禮(聘金)。」
影片曝光後引發大陸網友熱議,有人批,「父親認錢不認人,逼著15歲女兒相親嫁人,未來是人生滄桑還是歲月無情?」有人則說,「這個不是犯法嗎?逼未成年人嫁人,這是販賣人口吧,父母要被嚴懲」、「這不是買小孩?還有人真敢娶,我服了!」
根據大陸《婚姻法》第六條,男性的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的結婚年齡則是不得早於20周歲。大陸《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則規定,父母或是其監護人不能迫使或是允許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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