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35歲卓姓直播主為了衝點閱率,去年5月擅闖蔡姓喪家,未經許可在臉書直播整個「送肉粽」儀式,被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判拘役50天定讞,成為台灣因「送肉粽」被判刑的首例,也有法界人士點出,如果接下來喪家要請求民事賠償的話,恐怕才是直播主要付出最大的成本!
▲卓男在臉書直播送肉粽,成了全台灣送肉粽挨告判刑首例。(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根據判決書指出,卓男經營兒童玩具直播販售,蔡姓喪家素不相識,去年5 月喪家請禮儀業者到家裡為上吊往生者做祭送儀式(送肉粽),卓男不僅未經屋主同意就進入喪家拍攝,還用手機在臉書社群公開直播,網友問他「會不會煞到?」,他竟回答「直播分享5人就不會煞到」。法官表示,卓男為求衝高社群網站之點閱率,罔顧喪家痛失親人之悲傷,不僅魯莾且無同情心,考量被告教育程度僅為國小畢業,加上又未與屋主達成和解,因此判處拘役50天。卓男後悔不已,雖付五萬元才能躲過牢獄之災,但也有律師點出,後頭的求償恐怕才是「大條」。
▲卓男直播送肉粽「擅闖民宅」,喪宅因此曝光,律師曝未來求償恐更大條。(資料照/非當事人臉書)
律師鄭智文表示,如果接下來喪家提民事求償,被告的損失恐怕更大。鄭智文智出,被告是因「擅闖民宅」而挨告,罪責並不重,但對喪家而言「送肉粽」祭儀滋事體大,萬一將來喪家又出事,可以歸咎於「送肉粽」祭儀沒有成功,進而向禮儀社求償,而禮儀社可以歸咎於直播主「亂入」,喪家以精神損害求償於法有據。另外,在直播的過程中是公開的,過程中已揭露喪家的地點、位置,「大家都知道這裡有人自殺」,將來若屋主房子求售被「打折」,屋主也可以把損失歸咎於直播主,請求財產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