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已婚男子阿強(化名)2017年與小三在車上發生關係,被正宮抓到提告,一審時法院依《相姦罪》判小三4個月有期徒刑,但小三不服宣稱當時對方騙她未婚,甚至還拿出身分證為證,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查證發現,阿強的確有拿舊的身分證來謊稱自己單身,因此最後神逆轉,改判小三無罪定讞。
▲正宮抓包嘿咻,小三說阿強身分證配偶欄是空的,上訴改判無罪。(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畫面)
已婚的阿強為了尋求刺激,2017年10月29日晚間,開車載著小三到一處鄉村農舍,但兩人沒有下車,在車上就開始烈火交纏,不料正宮察覺有異,同晚偕同友人前往農舍,當場就抓到2人交疊嘿咻,氣得拿手機錄影蒐證,小三看到正宮在錄影,徒手想要搶下手機,不料在拉扯的過程中,手機掉落地上損壞,雖然偷情的鐵證沒了,但正宮還是怒提告兩人通姦,法院一審依相姦罪判處小三4個月有期徒刑、毀損罪判處拘役20日。
小三在庭上堅稱,當時兩人發生關係之前,阿強說自己已經離婚,還拿身分證給她看,身分證後方配偶欄也是空的。經查證,阿強在2001年與妻登記結婚、2005年離婚、2017年才再和好結婚,中間長達逾12年期間阿強的確是單身無配偶狀態,不過與小三發生關係時,已經恢復配偶關係,但拿舊的身分證給對方看,因此案經上訴到二審時,法官認為小三被隱瞞再婚登記,因此最後改判小三無罪,全案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