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戀大24歲人夫!摩鐵激戰遭偷拍謎片 正宮提告她才知

記者林盈君/苗栗報導

2016年間,一名任職於醫院的林姓女子,戀上大她24歲的徐姓人夫,2人因此發生不倫戀,甚至還到苗栗某摩鐵開房激戰2次,但過程中,徐男未經林女同意,以手機偷拍下2人性愛的影片,而林女直到被徐妻一狀告上法院,徐妻提出錄影光碟做為證據時,她才得知遭徐男偷拍,認為自己不但吃上官司遭判刑,身心靈也受到極大傷害,因此怒提告徐男妨害秘密罪。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法判徐男3個月徒刑、民事須賠償20萬元給林女。

▲女子愛上大24歲人夫遭偷拍性愛片。(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林女因工作認識大她24歲的已婚徐男,2人進而發展出不倫戀,2016年7月間,雙方還到苗栗某摩鐵開房激戰2次,但期間徐男未經林女同意,就擅自拿手機拍攝2人的性愛影片,而林女直到被徐妻提起妨害家庭罪告訴,才發現自己竟遭到徐男偷拍。林女認為自己吃上官司,於去年被判3個月徒刑、緩刑2年,不但要賠償徐妻30萬元,且直到事後才驚覺遭偷拍性愛片,導致身心受到傷害,於是決定對徐男提告,並求償60萬元。

而徐男出庭時,卻否認有偷拍情事,辯稱事發前一天林女去考試,2人根本沒有碰面,還辯稱影片中沒有明顯特徵,可以證明男方就是他本人。但法官調查後,發現徐男曾對檢方表示「當時我認為林女對我有意圖」、「為了蒐證才拍下影片」、「只是要證明林女是自願跟我發生性行為,不是受我脅迫,因為我們年紀差很多」等語,認為徐男犯行確鑿,審酌兩造身分、職業、智識程度、經濟狀況、被告所為對女方妨害秘密的程度,依法將他判刑3月、民事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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