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前中油派遣工李明彥多次以激烈手段抗議勞動權益,今年3月第三度跑到台北市政府,以酒瓶砸牆陳情,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遭地院裁罰2000元罰鍰,可抗告。
▲李明彥多次以激烈手段向北市府陳情。(圖/資料照)
李明彥2018年10月闖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長辦公室,持鋼筋朝賴香伶攻擊後逃逸,導致賴香伶頭部受傷住院。台北地院依傷害罪將判處他3月有期徒刑,目前仍在上訴中。
不料去年10月7日下午,李明彥又闖進勞動局大鬧,不但怒丟酒瓶、大聲叫囂,甚至將整個過程用臉書直播,聲稱北市有多起弊案,但北市府都無視、勞檢也作假,強調要用這種方式抗議。北市府勞動局堅持提告,警方依侮辱公署罪嫌將他送辦,不過獲北檢不起訴。
今年3月23日下午5時許,李明彥第三度闖入市府,邊開直播邊吼「離我遠一點!」、「我上次的案子都不起訴了,你還要怎樣」等語,還說市府人員「只有吃案哪有在上班」,更表明他特地再帶米酒瓶,要跟政府抗爭!接著把米酒瓶往牆上砸,遭到員警逮捕。
李男事後辯稱是因北捷弊案、賴香伶吞掉榮總外包案件一事像向市府陳情,但台北地院判決,李男辯詞推諉卸責難以採信,他的行為有妨害公共秩序、擾亂社會安寧的潛在目的,踰越一般大眾觀念中容許範圍,因此審酌李男違犯情節及年齡智識等一切情狀後,裁罰他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