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定「港版國安法」,將強烈衝擊香港的自由與人權。有香港法界人士認為,以恐怖主義或國安為由打壓抗議者,讓人與中國在新疆大舉關押維吾爾人產生聯想,雖然規模不同,但作法相似。
▲香港邊城青年等團體抗議港版國安法。(圖/中央社)
德國之聲報導,香港律師梁允信表示,「港版國安法」實施後,因「危害國安行為」而被關押的香港人,數量上應無法與新疆「再教育營」內的維吾爾人相比。但中國在香港和新疆都在運用「非常有限的例子」誇大事實,藉此剝奪人民權利,作法是相似的。
專研中國法律的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玉潔指出,由於香港先天條件與新疆差異很大,中國政府很難在香港複製新疆的「再教育營」。
但陳玉潔認為,「港版國安法」通過後,港警會以更嚴重的罪名基礎,逮捕及追訴示威者。且不僅是針對上街抗議的民眾,對政府提出批評的政界人士、無政府組織(NGO)成員、學者,都可能受到影響。
陳玉潔說,「國家安全」的概念在中國被無限上綱,官方利用「顛覆國家政權罪」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對許多人權律師與NGO成員定罪,比一般「尋釁滋事」等罪嚴重許多,對社會大眾及維權人士製造寒蟬效應。
梁允信也表示,中國與香港政府不斷將示威活動塑造成「恐怖主義」,就是為了將他們強推「港版國安法」的決定合理化。鑑於中國政府在境內使用「國安」概念打擊任何反政府言論與維權行動,香港人對「港版國安法」的擔憂是完全合理的。
他說,雖然香港仍保有其司法獨立性,但目前香港僅存的一些保護港人的機制,可能在北京通過「港版國安法」後蕩然無存。香港很難透過現存法律,阻止北京政府透過「港版國安法」對人民的不正當打壓。
陳玉潔認為,中國政府是否能把「中國標準」直接套用到香港,將來還會面臨許多博奕,但博奕的過程增加了法律不確定性,也對香港司法制度造成更大的壓力,對香港法治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