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從事水電工的已婚男子阿賢(化名),去年6月間凌晨拜訪友人前妻小琳(化名),竟趁機將她推倒扒光,強壓在臥室地板性侵得逞,最後阿賢進入浴室洗澡,小琳拉著女兒衝出門至警局報案,苗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阿賢3年8月徒刑,可上訴。
▲(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翻攝Pixabay)
判決書指出,2019年6月2日凌晨3時許,阿賢藉故前往小琳住處拜訪聊天,直到清晨6時50分許離去前,他竟動了邪念,不顧小琳推擋拒絕,強行將人壓在臥室地上,扒光身上衣褲強吻、撫胸、舔私密處。
小琳嚇得躲進浴室,阿賢又起身跟上,阻止她鎖門,並一同擠進浴室裡,逼得小琳只好逃出來,阿賢又追了出來,將她壓在地上性侵得逞,完事後轉身進入浴室洗澡。
小琳見機會到來,趕緊抓著女兒逃出住處,前往派出所報案,案經法官審理後,認為阿賢為了滿足自身性慾,竟恣意以強暴方式,對其進行強制性交犯行,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以15萬元與小琳達成和解,但卻遲遲未賠償,因家裡還有雙親及幼子需要照顧,依法判其3年8月徒刑。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