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不出各界預料,中國人大今(28)日表決通過決定,授權人大訂立香港國安法,決定草案也要求港府履行國安責任、開展國安推廣教育等。
中國全國人大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票數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之後,人大常委會可展開「港版國安法」的立法程序,研擬法規條文,通過後交付香港政府實施。
▲林鄭月娥(圖/翻攝自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報導,對此,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發表聲明表示,歡迎人大通過決定,指全國人大從國家層面完善香港在國安方面法制和執行機制,有必要性和緊迫性,「體現了國家對特區的關心」,會全力配合人大常委立法工作,港府亦會根據決定要求,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和公眾教育,並定期向中央提交報告。
林鄭月娥在聲明指,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的憲制責任,由於特區行政立法機關,難以在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安立法,全國人大通過《決定》,有必要性和緊迫性,但明白特區仍有根據《基本法》二十三條自行立法的義務,應盡早完成。
▲ 林鄭月娥簽名支持國安立法, 強調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圖/截自中新社影片)
林鄭月娥稱,港府會全力配合人大常委,及早完成國安法立法工作,過程中會積極反映香港具體情況,亦會積極向各界解說立法目的及重要性,即將制定的香港國安法,是為了防範、制止和懲治「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分子」,不會影響香港居民權利和自由,「我深信社會各界會全力支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