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今日下午公布,行政院核定的110(2021年)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有人發現,勞動節剛好在週六,也沒看到其他補假,擔心勞動節被政府「沒收了」,不過有網友解釋,勞動部有公佈,勞動節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者,應予補休節遇例假日。
有人發現勞動節剛好放在週六,就在PTT上哀嚎「啊我說那個勞工節哩?心中最軟的一塊就是當軟柿子捏484?」有網友也說「剛好落在週六,衰!」、「就剛好禮拜六啊,有什麼辦法」、「禮拜六不是會補休禮拜五嗎?!」、「去跟你老闆講」、「勞工節終於沒囉」。正當網路陷入一片哀嚎時,有另外網友解答,勞動部在2019年2月11日在官網上公佈「勞動節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者,應予補休。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例假及休假等事宜,應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之。勞雇雙方倘約定例假為星期日者,勞動節遇星期日則應補假一日。惟倘勞雇雙方約定係將勞動節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放假,則尚無補假問題。」。
▲許多民眾會趁連假期間安排旅遊行程。(圖/翻攝悠遊墾丁臉書)
還有網友說:「想放假的自己辭職。看你要放多久」、「行政機關本來就沒在算勞工節,你帶風向?」、「公佈的行事曆都是公務員用,本來就不會有勞動節」、「休息日一樣要補,以前就遇過了」、「人事行政局本來就不會標51」、「人事行政局的本來就沒有勞工節啊,你剛出社會還是反串?」,不過也有網友感嘆「身為服務業,什麼連假都休不到,無感」。
▲2021年共有8個連假。(圖/行政院提供)
人事總處指出,2021年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全年365日,總放假日數116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8個,分別是春節連假(7日)、開國紀念日(3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4日)、國慶日(3日)及111年開國紀念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