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刑法通姦罪構成要件嚴苛,必須「性器結合」才構成犯罪,使得法官相當兩難,但民法上則只要配偶權受損,就能作為有例證據,如前中華職棒球星王傳家被妻子捉姦,拍下與小三杜姓球迷全裸影片,影片還有呻吟聲,但最後因無法證明雙方性器結合,最後判處無罪收場,反倒是妻子因強行拉開棉被,而被依強制罪判刑。
球星王傳家遭爆與杜姓女球迷過從甚密,其妻委託徵信社調查,2017年11月4日清晨3時許,王妻獲報王傳家與杜女共處一室,與徵信社業者、朋友前往抓姦,聽見屋內呻吟聲,立即破門而入後,果真發現2人全身赤裸。
▲前中華職棒球星王傳家偷吃女粉絲無罪。(圖/資料照)
王妻氣得將棉被拉開,讓業者拍照蒐證,並提告妨害家庭,儘管2人未著衣物共處一室,但卻因沒拍下2人性器接合,也未扣得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團等證物,只能證明2人有愛撫、親熱等行為,因而判處王傳家與杜女無罪確定,反倒王妻自己激動拉開杜女身上棉被、強拍裸照等,被依強制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2002年時,大法官就曾對通姦罪作出釋字554號解釋,維持刑法第239條,涉犯通姦罪者最重可判刑1年規定,但因近來兩性平權趨勢下,使通姦除罪聲浪再起,不少人質疑為何要以刑法來確保婚姻,認為早已不合時宜,為此再度挑戰大法官,而大法官今(29)下午4時將宣示解釋結果,司法院臉書也將全程直播。
此次大法官釋字第791號,共為2爭議點,第一為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相姦者亦同」,是否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及對基本權保障;第二則是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等於只告小三、小王,而不告出軌的配偶,是否違反憲法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