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今年3月在臉書貼出一張違規停車導致車禍的新聞照片,內容指稱:「為了排隊買口罩,被車碾斃!」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來希只是評論時事,未使人心生畏懼,無影響公共安寧情形,今裁定不罰。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來希只是評論時事,今裁定免罰。(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21日,李來希在臉書發文批評口罩政策:「週週10萬個口罩送米國…10萬個口罩對米國而言真的是杯水車薪,塞牙縫都不夠…但10萬個口罩代表台灣每週有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個人,排隊買不到口罩配額!如果每天生產已超過一千萬個口罩,小老百姓為什麼還要排隊?」。
李來希接著在文章留言,他PO出一張新竹市違規停車導致車禍的新聞照片,內容卻指「為了排隊買口罩,被車碾斃!唉!」、「如果不是為了買口罩,他不會出門,就不會遇到死結」等語。
刑事局獲報後,認為李來希有混淆視聽之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社維法》等罪將他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李來希只是針對口罩政策發言,言論未涉及渲染武漢肺炎疫情,先前將他不起訴處分。
至於李來希被控違反《社維法》部分,新北地院審理後,為李來希只是評論時事,未使人心生畏懼,無影響公共安寧情形,今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