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
立委蔣萬安與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今3日舉辦「電動自行車推動修法記者會」。據立法院法制局5月研究指出,目前國內至少有40萬輛電動自行車,近年死傷事故頻傳;交通部統計也顯示,去年就發生3095起電動自行車事故,造成2679人死傷,其中有420位為15至17歲的青少年,佔所有年齡層大宗。
▲靖娟基金會呼籲修法儘快三讀。(圖/記者陳宜加攝影)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日前立委已提出修法版本,明訂最低騎乘年齡、加保汽車強制險、掛牌方可上路,目前已過立院一讀,靖娟基金會秉持守護兒少安全的立場,呼籲修法內容應儘快三讀,另電動、輔助自行車在交通安全教育部分,也應進行修法加以限制及保護,以維護兒少駕駛人的生命安全。
▲靖娟基金會呼籲修法儘快三讀。(圖/記者陳宜加攝影)
根據近5年數據顯示,15至17歲青少年騎乘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從104年189件、156人死傷,升至108年493件、420人死傷,死傷人數飆升2.69倍。靖娟基金會亦於今年4至5月期間進行「2020年兒童電動自行車使用狀況調查」,有25.7%的國中生表示自行騎過電動自行車,其中有11.2%曾發生交通事故。
另外,調查指出,有超過9成家長與國中生認為,電動自行車應規定最低法定年齡,有國中生更表示「希望政府可以限制騎電動車的年齡」,認為「如果國小四五六年級就騎的話,有可能會有危險」。
林月琴表示,電動自行車作為新興的交通工具,有著類機車的屬性,但不需考照也無駕駛年齡限制,造成事故頻傳,顯示出法規跟不上社會趨勢,政府應對此制定更嚴謹的法規並加強管理。靖娟調查還發現有5成的國小家長與國中生將電動機車誤認為電動自行車,顯示政府對於電動自行車的教育宣導需跟上科技的腳步。
靖娟基金會表示,現行歐盟、美國、日本有關電動自行車騎乘規範,多有限制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年齡滿14至16歲;其中日本電動自行車更規定駕駛人要有駕照才能上路,滿16歲才能考照,比照50c.c機車駕照管理。且國外針對汽、機車駕駛考照過程,設計有兩至三階段的學習駕照、中級駕照等過程,期間未違反相關規定且累積一定的道路駕駛或騎乘的經驗之後,才能取得正式駕照。
靖娟基金會呼籲,應限制最低騎乘年齡、要求駕駛領取購車補助須先完成安全駕駛課程方可上路、將電動自行車納入汽車強制險、規定電動自行車檢測合格後,應辦理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始得行駛道路,呼籲儘快通過三讀,以維護騎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