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投票今登場,高雄市警局警力完成維安部署,上午9點起,警政署已經調派保四、保五、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等單位員警進駐高雄,並以「投票前平安」、「投票日平順」、「開票後平穩」三大目標,圓滿達成投開票日安維任務;據了解,上午8時開始投票後,截至中午12時50分,高雄市警局已經接獲30件民眾檢舉有「監看」投開票所外的情形。
▲警政署增加1.8倍支援警力。(圖/記者林聖凱攝影)
為了維護各投開票所的秩序和安全,警政署決定增加1.8倍支援警力,動員保一、保二、保三、保四、保五、保七警察總隊、鐵警、國道警察、航警、港警,陸海空匯集維護秩序。
▼▲保五支援警力抵達。(圖/翻攝畫面)
今日上午9時,所有支援警力陸續抵達,都為了這次罷免投票的維安,原高雄市警局動員6900人輪班維安,在1823個投開票所配合蒐證,警政署決定增加警力後,維安警力高達8300人;上午民進黨高雄市黨部確實陸續接獲檢舉,指出各處皆有出現民眾有「監看」情形,截至12時50分,高雄市警局證實接獲30件民眾檢舉,皆已陸續排除。
▲警力在投開票所外維持投開票所秩序。(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警局同時做出以下4點提醒
一、投開票所內:
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不投票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等,且不服選務人員制止、令其退出,亮票、攜出罷免票、於投票所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5條、第106條第2項、第108條第1項、刑法第 148條究辦。
二、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內:
對於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而仍繼續者,或以其他方式妨害擾亂投票秩序,甚至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人,依其行為態樣分別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第2項、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查辦。
三、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
不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情節輕重,依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究辦。
四、其他涉及刑事責任之妨害投、開票秩序部分,依其違法態樣,分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刑法等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