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21歲黃姓男子,去年11月間,他上網至同志論壇,刊登「想花錢做愛」、「想花錢讓你們一起射給我可以嗎?」等性交易訊息,沒想到還沒性交易成功時,就遭警方網路巡邏時查獲,黃男因此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台北地檢署全案偵結,審酌黃男並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因此給予黃男1年緩起訴處分,並須支付公庫1萬元。
▲黃男上網約少女性交易,還沒成功就被警方查獲送辦。(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21歲黃姓男子,去年11月8日中午,慾火難耐的他在台北市租屋處,以手機上網至男同志論壇,刊登標題:「想花錢做愛」,並傳送「我想花錢讓你們一起來射給我可以嗎?」等引誘、媒介、暗示兒少從事性交易訊息。
桃園市警局婦幼隊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黃男刊登引誘、媒介、暗示兒少從事性交易訊息,根據IP位置將黃男查獲後,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將黃男移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審理後,審酌黃男並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因此給予黃男1年緩起訴處分,並須支付公庫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