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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疫情處理不善遭批 法院調查政府刑事責任

法國政府疫情危機處理飽受批評,法院接到個人、協會、工會、民間連署等80起申訴案。負責案件偵調的打擊危害環境與公共健康中心辦公室已正式展開調查,釐清政府的刑事責任。

▲法國政府疫情危機處理飽受批評,法院接到個人、協會、工會、民間連署等80起申訴案。圖為法國解封後不少民眾在巴黎羅浮宮周圍散步。(圖/中央社資料照)

巴黎檢察官海茲(Remy Heitz)向法新社表示,昨日已針對政府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處理方式展開大規模初步調查,並朝向「非自願誤殺」或「將他人之生命置於危險狀態」的方向偵查。

這項調查的主旨是透過司法途徑回應巴黎檢察院在禁足令時期所收到的申訴。海茲強調,「調查並不是要去定義政治或行政責任,而是要釐清是否有刑事犯罪要素。」

調查對象包括政府決策者,例如衛生部公衛署長沙羅孟(Jerome Salomon)、公共健康局,以及勞工部和監獄總署,但不包含擁有刑事豁免權的國家元首。

申訴者背景多元,有疫情受害者家屬、職業工會或者透過疫情投訴平台(plaintecovid)連署成功的案件。

根據共和國司法法院(Cour de justice de la République)指出,申訴案共有80件,將併為專案統一處理,其中又根據性質不同進行分類:13起案件來自不同協會和工會組織,第14案則是以個人名義為主的33起申訴案。

調查工作已交由法國打擊危害環境與公共健康中心辦公室(OCLAESP)負責,項目則涵蓋疫情爆發後幾個最為人詬病的情況,例如工作者的保護措施、口罩與檢測劑的提供等。目前案件朝「「非自願誤殺」、「非自願傷害」、「將他人之生命置於危險狀態」、「缺乏對抗災害意願」、「不協助身處危險者」的方向進行。

檢察官海茲表示:「即使刑事責任成立,也很有可能-根據目前的假設-是非故意犯罪。法律規定犯罪成立的詳細條件,必須要有證據證明是『錯誤』,而非只是輕率或疏忽。」

把這些申訴案併案調查同時也讓相關單位建立政府各階段對於疫情科學認知的檔案庫。因為海茲強調,據刑法規定,在偵查這類犯罪時,「決策者的責任程度須考量決策當時所擁有的資源與資訊而定」。

海茲預期這是一份在「歷史時刻相當可觀的調查工作」。他同時也向媒體坦言,「這是首次在危機當下出現民眾向政府申訴的情況」,之前大型公衛案件(如血液污染、化妝品摻石棉等),司法都是在事後才啟動介入。

然而這份全國調查並不包含因醫療物資缺乏而飽受爭議的療養院(Ehpad);療養院的疏失調查目前交由各地司法機構處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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