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崴/綜合報導
上海有一名男子因為私自烹飪野外河豚給別人吃,結果造成一名高姓男子四肢、臉部神經麻痺,送醫之後成了植物人,因此被當地法院判決過失致人重傷罪,處一年有期徒刑。
▲高姓男子因食用友人私自處理的河豚變成植物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被告人季姓男子:「(事發時)高某就對我說兄弟,我好像嘴唇麻了,手也麻了。」
整個人穿上防護衣、戴面罩,包得密不通風上法庭。
上海法院審判長:「被告人季姓嫌犯犯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而且居然還被控重傷罪,到底做了什麼?原來是給人吃了不該吃的東西。
東方衛視記者徐晨:「季某將河豚魚在自家廚房加工烹飪後給高某等人食用,高某食用河豚魚後,約一小時就出現四肢及面部麻木、神智模糊等症狀,隨即被送往醫院。」
當時48小時內的主治醫師診斷病患就是河豚中毒,甚至一度有心跳停止、休克等症狀,倒臥床上和死神拔河。
公訴人施捷輝:「被害人食用河豚魚以後,他現在的狀況就是躺在床上,變成了一個植物人。」
吃河豚居然就這麼成了植物人,但事實上中國農業部有嚴格規定養殖以及加工的相關辦法,只有這種紅鰭東方魨和暗紋東方豚可以食用。
而且還是必須得讓專業水產單位處理,因為哪怕是處理過的河豚事實上都還是有毒,只是劑量低於每公斤2.2毫克,人體可承受。
貪嘴之時又忘了政府已經有明文規定,讓吃魚的代價高得嚇死人。(楊欣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