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雲林報導
台彩發行「今彩539」彩券,上月在雲林縣斗南鎮開出頭獎,當時有一名男子帶著女子跑到彩券行求助,表示自己妹妹不慎遺失頭獎彩券,但因彩券行「認券不認人」,女子只好改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協尋後,卻發現這名報案女子,根本沒有前往彩券行,訊後依偽造文書罪將她函送法辦,這下虧大了!
雲林斗南鎮福德街一家彩券行,今年5月20日開出「今彩539」頭獎3注,單注彩金最高800萬元,扣稅後可實領約640萬元,業者興高采烈地在門口張貼「本站開出今彩539頭獎」紅布條慶祝。
▲雲林女向警方報案,表示自己搞丟頭獎彩券,結果卻被依偽造文書罪函辦。(圖/記者劉彥池攝影)
兩天後,一名民眾上門,表示自己妹妹購買到頭獎彩券,但卻不慎弄丟,但因台彩兌獎方法,必須要有實體紙本才能購證明,否則無法兌現,他為此希望店家幫忙調閱監視器佐證,但店家並無權限,因而拒絕。
這名搞丟彩券的女子,只好前往警局報案,並秀出手機裡彩券照片,顯示與頭獎號碼一樣,希望警方能透過調閱監視器,證明自己購買動作。
但令人訝異的是,經過警方進一步調查後,根本報案人所提供的購買時間調閱監視器,卻發現該時段前後半小時,都沒有看見她前往購買彩券,明顯與報案人說詞不同,將她約談到案後,她這才坦承說謊,訊後依法將她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