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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覺失調女「傘戳住戶、踹警飆髒話」 法官判有罪理由曝光

記者於慶璇/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吳姓女中醫師,患有思覺失調、妄想症,去年1月晚間搭乘住處電梯時,聲稱電梯有異味後,竟拿起手上雨傘,朝站在身旁的張姓鄰居頭上揮舞、猛戳,社區管理員看見監視器後報警處理,前往派出所途中,吳女不斷朝警飆罵三字經,甚至踹傷員警,被依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罪嫌送辦,雖鑑定已達減刑標準,但嘉義地院仍將她判處8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2019年1月17日晚間8時許,吳女搭乘住處電梯時,疑因電梯裡有異味,她竟拿起雨傘攻擊身旁住戶,直到電梯抵達地下室,吳女這才離去,但經過全被大樓保全看見了,懷疑恐有傷害嫌疑,因而報警處理。

▲嘉義女因毆打鄰居被送往派出所,途中竟踹警飆粗話。(示意圖/翻攝Pixabay)

當警方到場時,吳女正要駕車外出,員警立即上前攔查,將她帶回派出所調查,但她卻在車上不斷飆罵三字經,不但嗆聲「X你娘捏」、「警察都吃屎」侮辱,甚至還腳踹襲警,當場被以現行犯逮捕。

但她卻否認犯行,辯稱當時趕著出門買冰箱,沒想到來了一堆警察,有說要先處理冰箱的事,結果當街被毒打,訊後被依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根據醫院鑑定書,吳女精神狀態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標準,「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嘉義地院認為,鑑定書內容仍提及「注意力尚可,情緒穩定,態度配合」、「個案態度合作且能主動談話,對案情經過可主動描述」等語,認為她雖患有思覺失調症,但對外界事務之知覺、理會、判斷作用並未全然喪失,依法將她判處8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應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接受11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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