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一名陳姓員警利用職務之便,使用警政署戶役政系統幫姊姊、朋友偷查他人個資,過程中還委託2名不知情的同仁一起幫忙,除此之外,知道劉姓女友經營六合彩賭盤,還暗中協助對方找金主,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陳姓員警身為司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應當嚴懲,但審酌他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依幫助犯圖利聚眾賭博等罪嫌,得易科罰金部分,執行有期徒刑4個月,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均緩刑4年。
▲陳姓員警利用職務之權,偷幫親友查他人個資遭法辦。(圖/翻攝自GoogleMap)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陳姓員警與劉姓女友交往期間,知道劉女經營地下六合彩賭盤,因劉女表示缺資金周轉,陳男便於2014年開始介紹金主給女友認識,讓女友得以繼續經營不法地下生意。另外陳姓員警還利用職務之便,於2018年1月間,使用個人帳號登入警政署系統的電子閘門後,再輸入一條虛構的案號,幫藥劑師的姐姐查女病患的個人資料,陳姓員警食髓知味後,2018年至2019年間,又再度利用職務之便,委託分局同仁幫忙余姓友人查債務人資料。
案經審理,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陳姓員警身為司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應當嚴懲,但審酌他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依幫助犯圖利聚眾賭博等罪嫌,得易科罰金部分,執行有期徒刑4個月,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均緩刑4年,並需於判決確定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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