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鐵宜蘭運務段劉姓站務佐理,先竊取女同事小萱(化名)鑰匙,兩度前往她家裝設監視設備,直到第3次嘗試圖入侵時,當場被小萱抓包,劉男除須面臨妨害秘密告訴外,公懲會也判他降一級改敘。
檢警調查,劉男去年2月20日竊取小萱置物櫃內的備用鑰匙後,潛入小萱住家裝設竊聽器,但劉男覺得只有聲音不過癮,同年3月15日再度入侵小萱家,這次加裝密錄器等設備,只是劉男手法太不專業,過沒幾天小萱就發現自己遭人竊錄。
小萱嚇得趕緊報案,警方著手採集指紋,並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孰料,警方尚未掌握嫌犯身分,劉男竟三度入侵她家,小萱察覺有人嘗試開門,立刻鎖上大門安全鎖,並探頭大聲斥責對方,始知入侵者是劉姓男同事。
▲劉男潛入女同事住家裝設監視器偷拍對方生活。(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小萱為此氣憤不已,隔天向宜蘭運務段反映此事,台鐵展開行政調查,劉男坦承,他三度入侵小萱住宅,並強調前2次是裝設監控設備,第3次是為了取回相關設備,當場被小萱抓包,事後他有傳訊跟對方道歉,除寫下悔過書外,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台鐵局宜蘭運務段召開考成委員會議,認定劉男潛入女同事住家,並裝設竊聽攝影器材等行為,已涉犯侵入住居及妨害秘密等罪,決議將他移送公懲會懲戒,小萱也同時報案提告。
公懲會指出,劉男除觸犯刑法外,還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劉男身為公務員,竟未能端正行止、保持公務員品味,造成小萱心理恐慌,而且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機關形象。
公懲會認為,根據台鐵資料及劉男悔過書等證據,足認事證明確,考量劉男所為足以損及政府信譽、機關形象,造成小萱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決議降一級改敘,每月薪水約少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