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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有一位宦官,他深得皇帝的喜愛,因此得獲得巨大的權力,甚至還被人稱為「立皇帝」,他掌權大權,壞事做盡,惹怒眾人,最後罪行被揭發,被皇帝下令以「凌遲」酷刑處死,割下來的肉還被他的仇人們搶著吃!
這位十惡不赦的宦官,就是明代明武宗時期的大宦官劉瑾!他從明武宗還是太子的時候就跟在明武宗身旁,所以他十分懂得如何討皇上的歡心,於是劉瑾憑著皇上對他的寵愛,屢次升遷,成為當時的大太監。
▲明朝大宦官劉瑾(圖/翻攝自網路)
劉瑾掌權後不但背著皇帝在朝廷中作威作福,在民間也是惡名昭彰,他還做了不少貪污之事。他曾經登上2001年《亞洲華爾街日報》:過去1000年來,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單之中,可以說是當時的「世界首富」!根據明代史料《震澤長語》中所記載,他被逮捕時,光是在家中被翻出的錢財就有1205萬兩黃金,以及2億5958萬兩白銀等。
劉瑾在明武宗登基後,短短5年內就得罪了朝廷上的大臣們,因此其中有些大臣便默默蒐集劉瑾的種種罪證,最後一狀告到皇帝那,在朝堂上彈劾劉瑾,並列出他的17條罪狀,裏頭除了貪污之外,還包括了意圖謀反。此時,一向將劉瑾視為自己心腹的明武宗這才看清了事實,最後劉瑾被判了死刑,並以「凌遲」處死。
▲明代有許多掌握大權的宦官(圖/翻攝自網路)
所謂「凌遲」就是行刑者用刀,從活生生的犯人身上割下一片片的肉,而刀數多寡取決於犯人所犯的罪有多重。劉瑾當時所犯的罪行,一共需要被割3357刀,並分成3天行刑。劉瑾第一天被割了357刀,中間痛昏了好幾次,但回到牢裡時,精神卻恢復得很快,食慾也大開。不過到了第二天,劉瑾就因為承受不住凌遲的痛苦,被痛死了。雖然他被割到一半就死了,但行刑者還是將3357刀割好割滿,才結束劉瑾的刑罰。
不過,雖然劉瑾最後被處以酷刑而死,但他的仇家們依然覺得不夠痛快,於是他們以「一塊肉一文錢」的價格買下劉瑾的肉片,並將之煮來吃,以消除心頭之恨!(責任編輯:嚴沛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