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趁父親不在家,偷走他的個人證件及信義區房屋權狀,將房屋抵押給2個人貸款600萬元,父親發現後痛心不已向法院提告。台北地院審理時,陳女對犯錯坦承不諱,也當庭向父親道歉,其父也心軟希望法官輕判,陳女最終被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以及偽造有價證券罪判2年,兩案均緩刑3年。
▲台北市一名女子偷走父親的房屋權狀,其父怒而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2018年間,陳女趁著父親出門,將身分證、印鑑章及信義區房屋權狀取走,假借父親名義,分別向徐姓男子及陳姓男子抵押借貸150萬及450萬元,父親知情後怒不可遏,直接報警提告。檢警訊問時,陳女坦承一切犯行,相關的匯款、本票、借貸契約書及抵押契約書也佐證陳女犯行。
不過,陳女事後誠心向父親道歉,且已和陳姓債主達成和解,後續將工作償還450萬借款,欠徐男的150萬元則已還清。法院審酌陳女當時急需用錢,每天兼差3份工作,一時沒有考慮周全才會將父親房屋抵押借款,此外,陳女父親已經原諒女兒,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陳女,偽造私文書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以及偽造有價證券罪判2年,兩案均緩刑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