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游姓男子飼養一條小黃狗,因為扣環斷裂,愛犬衝到馬路上,當時一名身懷六甲的蔡姓孕婦騎機車經過,孕婦閃避不及,撞上游男飼養的犬隻,孕婦倒地全身多處擦傷,隔天孕婦胎死腹中,必須進行流產手術。孕婦認為,因為游姓飼主沒有盡到看顧犬隻的責任,害她孩子死亡。但法官勘驗證據後認為,流產未能與事故有因果關係,且游男入監無助履行賠償,相信無再犯之虞,依過失傷害罪處拘役20日,緩刑2年。
▲孕婦撞狗摔車流產,法官認為孩子之死與車禍無因果關係。(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游姓男子所飼養的小黃狗因為項圈上之扣環斷裂,掙脫鐵鍊,衝上大馬路,同時間,蔡姓孕婦騎車行經時,閃避不及,撞上小黃狗,導致她連人帶車摔倒,造成四肢多處擦傷、腹壁擦傷 、臉部擦傷等傷害。而隔天孩胎死腹中,蔡姓孕婦認為與車禍案件有關,因此對小黃狗的飼主游男提起傷害告訴以及民事賠償。
案件到了法院,法官勘驗病歷發現,蔡姓孕婦腹內胎兒原本就有腹部積水之症狀,再傳喚替孕婦流產的醫生證稱,「胎兒之死,因與胎兒本身問題有關,但未經解剖,無法確定」,另外醫師還告訴法官,一般來說,若是因為車禍撞擊導致流產,孕婦應該會先流血或是腹痛,但當時他接手時,病歷上並沒有相關記載。
除了刑事責任外,蔡姓孕婦向飼主游男求償250萬元,對此飼主願意賠償20萬和解金,法官認為,雖然兩邊金額談不定,但不代表,飼主在刑事責任上不直得原諒,審酌飼主經濟狀況,擔任貨車司機的他,每月薪水約4萬多元,妻子雖然也在工作,但有2名仍再就讀國中的孩子,若游男入監或選擇易科罰金,將加重經濟負擔,無助日後賠償孕婦損害賠償,也相信游男經此教訓無再犯之虞,判決緩刑2年,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