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東南衛視》派駐台灣的2名記者近來遭踢爆假採訪之便,在台灣設立攝影棚、錄製政論節目,記者證及入境許可證因此遭我國廢止。爾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接到通知到確定離開僅僅約48小時的時間。對此,我國文化部於方才發表澄清。
▲東南衛視2記者稱「從接到通知到確定離開只有48小時」,間接被文化部打臉。(圖/翻攝自YouTube)
文化部於今(3)日晚間發表澄清聲明,表示依照「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規定,由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臺許可證,文化部配合核發記者証,並依相關辦法權限,與陸委會等相關機關,持續關注中國媒體申請來臺目的與實際採訪行為是否相符,並不涉入新聞與言論內容之審查。
東南衛視在臺設有演播室,文化部及相關主管機關經查證,該媒體2位記者除在臺製作節目外,也親自擔任主持人,與2位記者申請入臺許可之新聞採訪工作範圍明顯不符。依上述注意事項規定,有違反相關規定者,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該記者應即繳回記者證及入出境許可證,並於三日內離境。
▲東南衛視在台北設演播室,錄製《海峽新幹線》。(圖/翻攝自YouTube)
針對2位記者違規情事,文化部於6月30日以正式公文通知東南衛視限期改善並副知內政部移民署,文化部亦依「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不再續發其記者證,並由內政部移民署停止核發該媒體2名記者自7月3日起之入境許可。
因此,自6月30日公文通知起至今屆滿三日,並無謠傳的蘇貞昌院長「要求中國媒體48小時離境」一事。東南衛視駐台記者聲稱的「從接到通知到確定離開僅僅約48小時的時間」,也遭到打臉。
▲謠傳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2名東南衛視記者48小時內離境是假的。(圖/行政院提供)
文化部強調,文化部向來尊重並保障新聞自由,惟對於部分中國媒體行為與來臺目的不符之情事,文化部將與各相關機關持續依法瞭解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