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去年6月間,雲林一名越南籍移工阿文(化名),跟同公司的女同事交往,2人還相約開車到台北遊玩,不料中途因金錢問題發生爭執,阿文一怒之下,搶奪女方用來防身的水果刀,當著女方年僅11歲兒子的面,朝懷孕11周的女友猛刺12刀,造成1屍2命的悲劇,事後阿文為了掩飾犯行,還將屍體拋入橋梁缺口的水溝內,並丟棄兇刀開車逃逸,案經法院審理後,一、二審皆判處阿文有期徒刑16年,可上訴。
▲孕婦遭男友狠捅12刀斃命。(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指出,阿文跟同公司女友交往後,於2019年6月間,2人相約到台北遊玩,不料中途因金錢問題發生爭吵,阿文先前曾借給女友16萬,但女方僅償還1萬元,雙方吵得不可開交,氣得連夜開車掉頭回雲林。當天凌晨,2人將車子停在公司前,女方拿出防身的水果刀,要求阿文下車,但阿文一怒之下,竟奪刀當著女方11歲兒子的面,朝懷孕11周的女友猛刺12刀,女方兒子聽到媽媽大喊「趕快下車去喊救命」,隨即跑開並報警處理。
阿文犯案後為了掩飾犯行,將車開到雲林麥寮鄉一處橋梁,將屍體拋入橋梁缺口的水溝內,並將水果刀棄置路旁、開車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監視器,循線找到女方的遺體、兇刀,5天後將逃亡的阿文逮捕到案,阿文到案後向警方供稱「不是故意要殺她」、「2人搶刀子不小心才會刺到」等等。案經雲林地院審理後,一審判15年有期徒刑,另依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台南高分院日前將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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