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婦人,被控將15歲的姪子,四肢反綁後,逼跪在裝滿水的浴缸裡,還將少年的頭強行壓進水裡,導致少年嗆傷,最後溺斃身亡。劉姓婦人自首,強調是體罰過當失手,不過一審法官認為,劉婦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殺人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認為應是凌虐致死,改判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劉姓婦人將少年以童軍繩反綁四肢後,讓少年跪坐在滿水的浴缸裡,導致少年溺斃。(資料照/翻攝畫面)
根據一審判決,因家裡失火,少年與家人暫住在阿姨劉姓婦人家中,之後少年的母親病逝,幾乎都由劉婦打理家務、管教小孩。
2019年8月間某日,劉婦不滿少年吵鬧,施以半蹲、寫字等處罰也沒用,竟以童軍繩將少年的四肢反綁,讓少年跪坐在浴缸裡,再將浴缸放滿水。期間少年一有反抗,劉婦便強壓少年的頭浸在水裡,之後放任少年持續浸在浴缸裡不管。一段時間後,劉婦回到浴室查看,才發現少年已經沒有呼吸。
劉婦坦承,對少年施以過當體罰,有聽到少年的求救聲卻相應不理,但否認有殺人意圖,強調她不知道這麼做會導致人溺斃。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依一般正常人的生活經驗,都可能知道少年處於溺水的風險,甚至死亡。劉女有多年社會經驗,不應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致命。
且劉女在接受警訊時,對於人溺水會不會死等問題,皆回答是、有可能,並表示她不願讓少年起身,站在旁邊看著少年搖晃掙扎,顯見劉婦有不確定殺人故意。
不過考量劉婦在發現出事後,有趕緊叫醒少年的父親求助,並在員警趕抵現場時自首,符合自首要件,少年的父親也表達願意原諒,因此判處1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