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雅筑報導
台中龍井區去年底發生一起讓人鼻酸的憾事,一名紀姓男子在住家拜拜完後燒金紙,虔誠地向神明祈求庇佑,豈料他離開時未注意火是否已熄滅,導致正在燒的金紙屑飛散,整個家起火燃燒,紀男發現後連忙灑水想救火,但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不僅失控還燒傷他。紀男見狀連忙想抱著行動不便的老母逃出,但因他手部嚴重燒燙傷,無法救出母親,最後母命喪火窟,而他因涉嫌過失致死被移送。對此,檢方調查後考量他是一時失慮,加上本身也受到54%的燒燙傷,已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對於母親的死更是無比自責、耿耿於懷,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
▼▲男子燒金紙沒注意火勢未滅,導致家裡陷入火海,母親命喪火窟。(圖/資料照)
根據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現年43歲的紀男家住台中龍井區,去年12月10日下午時,他於家門前燒金紙,但他未確定火勢是否已熄滅後就離開,導致金紙灰、正在燒的金紙飛散,進而引燃住家。發現家裡起火後,紀男馬上灑水救火,也試圖將受困房內、行動不便的68歲老母救出,豈料火勢燒得太過猛烈,紀男的手嚴重被燒燙傷,根本無法使力,最後只能眼睜睜看著媽媽陷入火海。
當時多達逾20名消防員到場搶救,好不容易控制火勢進入屋內,但紀母已無生命跡象,最後確定死因為全身大面積燒灼傷而熱衰竭休克致死。至於紀男,受傷的他被送醫救治後雖保住一命,但他全身也多達54%二度燒燙傷,爾後的生活無法自理。
紀男的行為涉過失致死、公共危險失火燒毀建築物等罪,但面對這些他全部坦然認錯,同時也懊悔、自責是自己的疏忽害死母親。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表示,經調查後,紀男已有所警惕,考量到他因失慮飽受喪母之痛所苦,加上全身有54%二度燒燙傷的後遺症,往後的一輩子無法自理生活,其他家人也不追究,因此裁定緩起訴處分1年為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