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基隆一名20多歲的林姓超商店員沉迷於網路賭博遊戲,因此負債累累,無力償還,林男在2019年12月間,趁著獨自顧店的時候盜刷12筆遊戲點數,還偷拿收銀機內的3萬現金儲值,使得店家在短短5小時內,損失金額高達15萬元。本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案,也向店家認錯,願意賠償損失,故法官依業務侵占罪、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合判1年3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林男值班5小時盜刷12萬元,店長晚上點帳時傻眼。(圖/翻攝自google map)
判決書表示,林男在網路賭博遊戲中接連輸錢,因此背負債務,才會在2019年12月顧店時,用手機博奕APP連購12筆遊戲點數條碼,再用收銀機條碼掃描器掃儲值條碼後,對收銀電腦系統輸入「已收款」,短短5小時連刷12次,店家足足被盜刷12萬現金。林男離開前,還將收銀機內的3萬元取走,到其他超商再買3萬元的遊戲點數。
這起事件直到潘姓店長晚間清點收銀機與代收費用明細,才發現少了15萬元,立即報警處理。檢警偵訊林男時,他坦承犯案,遂依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及業務侵占罪起訴。本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後,林男不但承認自己罪刑,也願意賠償店家損失,因此法官依業務侵占罪、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合判1年3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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